各院系、全体本科生:
为切实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基本情况,全面推进精准资助,为本学年资助工作打好基础,根据《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国关校发〔2019〕6号),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认定程序、申请条件和认定档次
详见《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国关校发〔2019〕6号),可在《本科生手册》中查看。
二、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2023级新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均可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于9月13日前自愿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到学生处网站https://xsc.uir.cn/fwtd/下载);如学生有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有效材料,应同时提交以作为认定依据。
(二)年级评议
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对提交认定申请学生的日常消费、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认真填写 《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并结合《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学生填写的申请认定理由,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初步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三)院系审核、公示、汇总
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认定的学生名单及认定档次在本院系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院系填写《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并于9月22日前报学生处。
(四)学校汇总、复核
学生处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并建立档案。
四、注意事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将作为学院发放各类助学金和安排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重要依据。请各院系加大宣传力度,让同学们知晓学院资助政策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性。
(二)为及时完成认定工作便于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请各院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提交材料。
(三)各院系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四)按照上级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因此全院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均须参加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请各院系注意,认定过程中不得遗漏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免影响国家助学金评审等工作。
(五)学生应如实填报《国际关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生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