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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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5   点击数:

2021年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政策请阅读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关于报送2021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7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材料提交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 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申请表所需盖章均由学生处代办);

2. 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 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两份);

4. 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

(二)电子版材料

1. 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word版);

2. 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为pdf版或图片版);

3. 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扫描为pdf版或图片版);

4. 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版或图片版)。

5. 2021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本科毕业生填写,见附件5)

6. 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研究生毕业生填写,见附件6)

二、提交、咨询方式及提交时间

(一)提交方式

1.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均请提交至学生处。

2. 纸质版材料请按要求寄送。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联系人:贾卫城。联系电话:010-62861685。

3. 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iaweicheng@uir.edu.cn。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贾卫城

咨询电话:010-62861685

咨询邮箱:jiaweicheng@uir.edu.cn

(三)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24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有志于服务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2021年毕业生,未能在12月3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必须和正常就业毕业生一同在2021年12月24日前申报(在报送材料时需单独备注并向学校说明情况),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申请符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申报和申请复核情况,对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进行审核。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范围和年限等详见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附件: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就业证明

4.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5.2021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6.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附件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3:就业证明

附件4: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附件5:2021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附件6:2021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