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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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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2024届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申请表所需盖章均由学生处代办);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两份);

4.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

二)电子版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word版);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为pdf版);

3.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扫描为pdf版);

4.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版);

5.2024年本专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本科毕业生填写);

6.2024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研究生毕业生填写)。

(注:附件请到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官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二、提交、咨询方式及提交时间

一)提交方式

1.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均请提交至学生处。

2.纸质版材料请按要求寄送。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61038

3.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dujuan@uir.edu.cn。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咨询电话:010-62861038

咨询邮箱:dujuan@uir.edu.cn

三)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1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范围和年限要求等详见《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附件1),填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和附件2。

二)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含11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11月15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务必和正常就业毕业生一同在规定时段前预申报(在报送材料时需单独备注并向学校说明情况),并在2025年5月31日前申请复核。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申报和申请复核情况,对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进行审核。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校将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行上报,未能按期补齐的不予报送。申请补偿代偿的毕业生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