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7   点击数:
分享:

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材料申报工作通知

 

2023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详细规定参见附件3,请到“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符合补报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2023年9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的,仍按照原标准执行,申请补报的往届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执行。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毕业生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学生处申请并提交):

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份,模板见附件1,请到“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2)《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1份,模板见附件2,请到“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3)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

4)申请补报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符合补报条件的认定情况说明。

2.学校初审。学生处负责受理并审查毕业生申请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3.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复核。

四、提交方式

1.上述材料以“申请人姓名+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dujuan@uir.edu.cn,并电话确认。

2.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杜老师,电话:010-62861038

五、注意事项

1.请毕业生认真阅读附件3,即《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京教财〔2020〕22号文附件4),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为方便毕业生手续办理,《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中学校各部门盖章事宜将由学生处统一代办。

3.毕业生所提交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清晰、规范。

4.请毕业生务必于2024年3月15日前按时提交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送,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61038

电子邮箱:dujuan@uir.edu.cn

 


 

                                          学生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