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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9   点击数: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信息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资助对象

应征入伍服兵役或招收为士官的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含2023届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通过征兵网在线填写后打印出纸质版)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注:直招士官学生按照直招士官相关文件提供材料即可。

二、学费减免

(一)资助对象

1.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院的退役士兵(含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院和其他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我院,且持有退役证书的本科学生)。注:仅限本科生。

2.2023年退役复学的我院大学生士兵(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通过征兵网在线填写后打印出纸质版)

2.退役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我院退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注:已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不可重复享受

(二)申请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文末)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准备上述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填写完整。于11月1日17:00前将材料交至学生处202室。

联系方式:杜老师6286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