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于北京市部分高校放假较早,体检时间已提前至12月17日、18日。请有参军入伍意愿的同学尽快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报名,并到学生处(润英楼三层)登记确认。
入伍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具体条件符合2014年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二、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年龄要求
具体要求请参照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后查看。
优待政策
国家和北京市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培养使用,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留京落户、学历提升、经济补助等方面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真正做到了政治上有进步,经济上有优待,学历上有提升,就业上有保障,为青年安心在部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下为2019年优待政策,供同学们参考。
一、复学升学优待
1.复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研究生专项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4.考研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就业优待
1.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招聘。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3.进京落户。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报考军校
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四、经济补助
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生不低于28.43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
报名咨询方式
1.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军的同学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在报名过程中应征地请务必选择“海淀区—国际关系学院”。
2.咨询方式
如同学们对入伍政策和报名流程等还有疑问可拨打学校征兵热线(010-62861685),也可向本院(系)部辅导员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