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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2020年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8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材料提交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 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申请表所需盖章均由学生处代办);

2. 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 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两份);

4. 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

(二)电子版材料

1. 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word版);

2. 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为pdf版或图片版);

3. 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扫描为pdf版或图片版);

4. 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版或图片版)。

5. 2020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本科毕业生填写,见附件5)

6. 2020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研究生毕业生填写,见附件6)

二、提交、咨询方式及提交时间

(一)提交方式

1. 2020年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均请提交至学生处。

2. 纸质版材料请按要求寄送。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处。联系人:贾卫城。联系电话:010-62861685。

3. 电子版材料请以“申请人姓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jiaweicheng@uir.edu.cn。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贾卫城

咨询电话:010-62861685

咨询邮箱:jiaweicheng@uir.edu.cn

(三)提交时间

2021年1月4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部分2020年毕业生未能在12月3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此类毕业生必须和正常就业毕业生一同在2021年1月4日前申报(在报送材料时需单独备注且向学校说明情况),并在2021年6月份前二次申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两次申报情况,对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进行审核。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范围和年限等详见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附件: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就业证明

4.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5. 2020年本专科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6. 2020年研究生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学生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