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和集体主义观念,加强校风学风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各学生班集体之间争先创优,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本科生大二、大三、大四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主动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健全、以身作则、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发挥凝聚班级、服务同学、助力学校建设发展的作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全体同学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级全体同学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日常体能锻炼,身心健康,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合格率达90%以上。
6.全班同学应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7.在评选年度内该班没有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法规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8.在评选年度内该班没有学生因成绩不合格而受到学籍处理。
9.在评选年度内该班学生所在宿舍卫生、安全、用电、爱护公物等方面达标。
三、评选名额
1.校级先进班集体每年每系评选1个。
2.市级先进班集体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按照北京市下达的名额择优评定。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民主集中原则。
2.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3.采取班级自荐、所在院系审议推荐、学校本科生评优评奖委员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的程序开展。
五、奖励方式
1.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集体活动经费支持。
2.对班委会成员、团支部委员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其他个人评优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对建设先进班集体做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将此事迹记入该学年班主任考核评定档案,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4.连续三年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发给班级全体成员“先进班集体成员”荣誉证书,获奖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六、附则
本办法经2022年3月15日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国际关系学院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2015年7月修订)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