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加强我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无烟、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与宣传。
1.利用政治学习、健康讲座等方式,在教工、学生中开展控烟、戒烟教育,使控烟、戒烟成为自觉行为。
2.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利用校园网等媒体宣传控烟法规,介绍吸烟对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3.学校鼓励并积极帮助教工、学生戒烟,为广大师生提供戒烟咨询和戒烟服务,并由校医院开展相关主题的咨询和专题讲座。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控烟队伍。
1.校领导及教职工要积极参与校园控烟工作,不在学生面前吸烟,不接受学生敬烟,不向学生递烟;主动参与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劝阻学生吸烟。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区域和本单位人员的控烟工作,根据部门情况设置1-3名控烟管理员。
3.建立、健全校园控烟监督宣传员队伍和巡检机制,对本校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必要的宣传教育。
三、合理设置吸烟区域,做好引导与宣传工作。
1.在校园内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有明显指示标志和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2.外来人员的控烟工作,由接待部门负责,主动向吸烟者宣传我校控烟规定,并明确告知可吸烟区域。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奖惩力度。
1.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相关部门加强对控烟情况的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做好教育、宣传和记录工作。
2.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人事、学工部门对本校教工、学生的控烟工作进行评价,并将控烟表现纳入相应的奖惩制度和考核评定之中,以适当方式进行奖惩。
3.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我校控烟工作具体事项,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控烟工作档案建设和计划总结。
五、本制度于2015年6月17日公布执行,由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